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自查表(帶星號的表示否決項)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醫療器械安全、有效,規范醫(yi)療(liao)器(qi)械生產質量管理(li)(li),根據《醫(yi)療(liao)器(qi)械監督(du)管理(li)(li)條(tiao)例》(國務(wu)院令第650號(hao))、《醫(yi)療(liao)器(qi)械生產監督(du)管理(li)(li)辦法(fa)》(國家(jia)食品(pin)藥品(pin)監督(du)管理(li)(li)總局(ju)令第7號(hao)),制(zhi)定本規范。
第二條 醫療(liao)器械生(sheng)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醫療(liao)器械設計開發、生(sheng)產、銷售(shou)和售(shou)后服(fu)務等過程中應當遵(zun)守本規范的要(yao)求。
第三條 企業應當按照本(ben)規(gui)范的要求,結合產(chan)品特點(dian),建立健全(quan)與所生產(chan)醫(yi)療器(qi)械相適應的質量管(guan)理體系(xi),并保證其有效運行(xing)。
第四條 企業應當將風險管理貫穿于設計開發、生產、銷售和售后服務等全過程,所采取的措施應當與產品存在的風險相適應。
檢查部(bu)分(fen):質量管理體(ti)系文件、版本、是否受控?
查風險管理文件?
查(cha)產品實現全過程(cheng)中是否(fou)實現風(feng)險(xian)管理?
第二章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與醫療器械生產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并有組織機構圖,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明(ming)確質量管(guan)(guan)理職能。生產(chan)管(guan)(guan)理部門和質量管(guan)(guan)理部門負(fu)責(ze)人不得互(hu)相兼任。
要求:有組織機(ji)構圖,并明確(que)各(ge)部門的管理職能。
0501 |
應(ying)建(jian)立與產(chan)品(pin)相適應(ying)的質量管理(li)機(ji)構。 |
0502 |
應當明確規定質(zhi)量(liang)管理機構各職能部(bu)門和人員的(de)職責和權限,以及相互(hu)關系。 |
*0503 |
生產管理(li)部門和質量管理(li)部門負責人(ren)不(bu)得互(hu)相兼(jian)任。 |
*0504 |
質量(liang)管理部門應(ying)具(ju)有(you)獨立(li)性(xing),應(ying)能獨立(li)行使職能,以保持企業質量(liang)管理體系(xi)正常運行和保證產品質量(liang)符合性(xing)。 |
第六條 企業負責人是醫(yi)療(liao)器械產(chan)品(pin)質量的主(zhu)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zhi)制(zhi)定企業的質量方針和(he)質量目標(biao);
(二)確保質量(liang)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所(suo)需的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和工作(zuo)環境等(deng);
(三)組織實施管理評(ping)審,定期對(dui)質量管理體系(xi)運(yun)行情況(kuang)進行評(ping)估(gu),并(bing)持續改進;
(四)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組織生產。
0601 |
企業負責人應(ying)組織制(zhi)定質量(liang)方針,質量(liang)方針應(ying)表(biao)明在質量(liang)方面全部(bu)的(de)意圖。 |
0602 |
企業負責人(ren)應(ying)(ying)組織制定(ding)質量目標(biao)(biao),應(ying)(ying)在相關(guan)(guan)職能和(he)層次上(shang)進(jin)(jin)行分解,質量目標(biao)(biao)應(ying)(ying)可(ke)測量,可(ke)評估。應(ying)(ying)明確考核頻次和(he)方法。相關(guan)(guan)部門(men)應(ying)(ying)對如(ru)何實現目標(biao)(biao)進(jin)(jin)行策劃(hua)。如(ru)目標(biao)(biao)沒有完成,應(ying)(ying)給(gei)出處理意見(包括(kuo)改進(jin)(jin)措施)。 |
0603 |
應(ying)配備與(yu)質量方(fang)針、質量目標相(xiang)適應(ying),能滿足質量管(guan)理(li)體系(xi)運行和生產管(guan)理(li)的需要的人力資(zi)源(yuan)、基礎設施和工作環(huan)境(jing)。 |
0604 |
應(ying)制(zhi)定管(guan)(guan)(guan)理(li)評審(shen)的(de)(de)程序文(wen)件(jian)和(he)(he)管(guan)(guan)(guan)理(li)評審(shen)工作(zuo)計劃(hua),企業負責人(ren)應(ying)對體(ti)系(xi)的(de)(de)適宜性和(he)(he)有效性進(jin)行(xing)評價,保持管(guan)(guan)(guan)理(li)評審(shen)的(de)(de)記錄,由(you)管(guan)(guan)(guan)理(li)評審(shen)所(suo)引(yin)起的(de)(de)質(zhi)量管(guan)(guan)(guan)理(li)體(ti)系(xi)的(de)(de)改進(jin)措施應(ying)得到落實。 |
0605 |
應當有專人或(huo)部門負責收(shou)集(ji)相(xiang)關法(fa)(fa)律、法(fa)(fa)規。相(xiang)關法(fa)(fa)規應有效貫徹實施。相(xiang)關人員應熟悉相(xiang)關法(fa)(fa)規。 |
第七條 企業負責人應當確定一名管(guan)理(li)者代(dai)(dai)表(biao)。管(guan)理(li)者代(dai)(dai)表(biao)負責建立、實施并保持質(zhi)量(liang)管(guan)理(li)體系,報告質(zhi)量(liang)管(guan)理(li)體系的運(yun)行(xing)情(qing)況和(he)(he)改進需(xu)求(qiu),提高(gao)員(yuan)工滿足(zu)法規、規章和(he)(he)顧客要求(qiu)的意(yi)識。
0701 |
應當在(zai)管理(li)層中指定(ding)管理(li)者(zhe)代表,并規定(ding)其職責和(he)權(quan)限。 |
第八(ba)條 技術、生產和(he)質量管(guan)理(li)部門的(de)(de)負責人應當(dang)熟(shu)悉醫療器械相(xiang)關法律法規,具有質量管(guan)理(li)的(de)(de)實(shi)(shi)踐經(jing)驗(yan),有能力對生產管(guan)理(li)和(he)質量管(guan)理(li)中的(de)(de)實(shi)(shi)際問題作(zuo)出正(zheng)確的(de)(de)判斷(duan)和(he)處(chu)理(li)。
0801 |
應當對生產、技術和(he)質量管理部門負責(ze)人所具備的專業知識水平、工作(zuo)技能、工作(zuo)經(jing)歷提出規定和(he)要求。 |
0802 |
應制定(ding)(ding)對生產、技術(shu)和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ren)進(jin)(jin)行考核、評(ping)價(jia)和再評(ping)價(jia)的工作制度(du)并按規(gui)定(ding)(ding)進(jin)(jin)行考核和評(ping)價(jia)。 |
第九條 企業應當配備與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具有相應的質量檢驗機構或者專職檢驗人員。
要求:明確(que)提出對(dui)人(ren)員(yuan)的具體要求。
查員工花名冊,
查技術人員比例圖表
查相關技術(shu)人員的(de)(de)檔案(職(zhi)稱(cheng)、學歷(li)、培訓、相關的(de)(de)資格(ge)證書)
第十條 從事影響產品(pin)質量工作的(de)人(ren)員,應當經過與其(qi)崗位要求相(xiang)適應的(de)培(pei)訓(xun),具有相(xiang)關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1001 |
應確定(ding)影(ying)響醫療器械質量的崗(gang)位和職責,規(gui)定(ding)這些崗(gang)位人(ren)員所必(bi)須具(ju)備的專業(ye)知識水平(例如:專業(ye)、學歷要求)、工作技能、工作經驗。 |
1002 |
對從(cong)事影響產品質量的(de)工作人(ren)員應(ying)進行相應(ying)的(de)培(pei)訓(xun)(xun),規定培(pei)訓(xun)(xun)的(de)要求(qiu),應(ying)包括相關的(de)法(fa)律法(fa)規和(he)基礎理論知識及專業操作技(ji)能、過程質量控制技(ji)能、質量檢(jian)驗技(ji)能培(pei)訓(xun)(xun)的(de)制度。應(ying)按照(zhao)要求(qiu)進行培(pei)訓(xun)(xun),保留培(pei)訓(xun)(xun)記錄(lu)。 |
1003 |
對關鍵工(gong)序和特殊(shu)崗位(wei)操作人(ren)員(yuan)和質量檢驗人(ren)員(yuan)應當(dang)制定評(ping)價(jia)和再評(ping)價(jia)制度(du)。檢查評(ping)價(jia)記錄證(zheng)實相關技術人(ren)員(yuan)能夠勝任本職工(gong)作。 |
第(di)十一條 從事影響產品(pin)質量(liang)工作的(de)人員,企業應當對其健(jian)(jian)康進行管(guan)理,并建(jian)立(li)健(jian)(jian)康檔(dang)案。
要求:明確(que)要求建立從(cong)事(shi)影響(xiang)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的健(jian)康檔案。
查:健康(kang)管(guan)理制度(du)文件?
健康(kang)管理檔案和相關的(de)記錄
第十二條 廠房與設施應當符合生產要求,生產、行政和輔助區的總體布局應當合理,不得互相妨礙。
要(yao)求:生產(chan)大(da)環境的要(yao)求
第十三條 廠房與設施應當根據所生產產品的特性、工藝流程及相應的潔凈級別要求合理設計、布局和使用。生產環境應當整潔、符合產品質量需要及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產品有特殊要求的,應當確保廠房的外部環境不能對產品質量產生影響,必要時應當進行驗證
要求:對生產環境(jing)的(de)要求
第十四條 廠房應當確保生產和貯存產品質量以及相關設備性能不會直接或者間接受到影響,廠房應當有適當的照明、溫度、濕度和通風控制條件。
對生產環境的要求
第十五條 廠房與設施的設計和安裝應當根據產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蟲或者其他動物進入。對廠房與設施的維護和維修不得影響產品質量。
對生產場地的要求
第十六條 生產區應當有足夠的空間,并與其產品生產規模、品種相適應。
對生產場地的要求
第十七條 倉儲區應當能夠滿足原材料、包裝材料、中間品、產品等的貯存條件和要求,按照待驗、合格、不合格、退貨或者召回等情形進行分區存放,便于檢查和監控。
具(ju)體說明對倉儲(chu)場(chang)地的要求
第十八條 企業應當配備與產品生產規模、品種、檢驗要求相適應的檢驗場所和設施。
對檢驗設施和場(chang)地的(de)要求(qiu)
第四章設備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配備與所生產產品和規模相匹配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等,并確保有效運行。
第二十條 生產設備的設計、選型、安裝、維修和維護必須符合預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潔和維護。生產設備應當有明顯的狀態標識,防止非預期使用。
企業應當建立生產設備使用、清潔、維護和維修的操作規程,并保存相應的操作記錄。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當配備與產品檢驗要求相適應的檢驗儀器和設備,主要檢驗儀器和設備應當具有明確的操作規程。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當建立檢驗儀器和設備的使用記錄,記錄內容包括使用、校準、維護和維修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配備適當的計量器具。計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應當滿足使用要求,標明其校準有效期,并保存相應記錄。
*2301 |
應(ying)(ying)根據所生產醫療(liao)器(qi)械的品種(zhong)、規(gui)模和質量控制需要(yao)和法規(gui)要(yao)求,確定廠區(qu)環境和周邊環境的要(yao)求。應(ying)(ying)能提(ti)供已(yi)進行評(ping)價的證(zheng)實材料。對法規(gui)有特殊(shu)要(yao)求的,應(ying)(ying)能提(ti)供符合性證(zheng)明材料。 |
*2302 |
生(sheng)(sheng)產過程中(zhong)產生(sheng)(sheng)粉塵、煙霧(wu)、毒害(hai)(hai)物、射(she)線(xian)(xian)(xian)和(he)紫外線(xian)(xian)(xian)等(deng)有(you)害(hai)(hai)物質的廠房、設(she)備,是(shi)否安裝(zhuang)除塵、排煙霧(wu)、除毒害(hai)(hai)物、防射(she)線(xian)(xian)(xian)和(he)紫外線(xian)(xian)(xian)等(deng)防護裝(zhuang)置。 |
2303 |
原料庫(ku)、中間產品存放(fang)區(或(huo)庫(ku))和(he)成品庫(ku)的儲存環境(jing)應(ying)能(neng)滿足產品生(sheng)產規模和(he)質量控制的要求。 |
*2304 |
生(sheng)產設(she)備和工藝(yi)裝備的(de)能力(包括生(sheng)產能力、運(yun)行參數(shu)范圍、運(yun)行精度和設(she)備完好狀(zhuang)態(tai))應與產品的(de)生(sheng)產規模和質量管理(li)要求相符(fu)合(he)。 |
2305 |
應(ying)具有(you)與(yu)所生產的(de)醫療(liao)器械相(xiang)適(shi)應(ying)的(de)檢驗(yan)室(shi)和產品留樣室(shi);檢驗(yan)場地(di)應(ying)與(yu)生產規(gui)模相(xiang)適(shi)應(ying)。 |
2306 |
應根據生(sheng)(sheng)產數量和實際生(sheng)(sheng)產能力,確(que)定企業是否存(cun)在違規委托生(sheng)(sheng)產行(xing)為(wei)。 |
2307 |
當(dang)上述基礎設施(包(bao)括(kuo)生產設備和檢驗儀器)和環(huan)境的(de)維(wei)護(hu)(hu)(hu)活動或缺少這種維(wei)護(hu)(hu)(hu)活動可能影響產品(pin)質量時(shi),應(ying)建立對維(wei)護(hu)(hu)(hu)活動的(de)文(wen)件化(hua)要求,文(wen)件應(ying)至少包(bao)括(kuo)維(wei)護(hu)(hu)(hu)的(de)頻次、方法(fa)、維(wei)護(hu)(hu)(hu)記錄等要求。 |
2308 |
應(ying)對工(gong)作環(huan)境(jing)條件(jian)提出(chu)定量和定性(xing)的(de)限制要(yao)求,應(ying)具有控制和監測(ce)工(gong)作環(huan)境(jing)所需(xu)的(de)設(she)備(bei)、設(she)施和文件(jian)。實施控制后應(ying)達到要(yao)求。 |
2309 |
如果生產中環境不(bu)能全部被檢驗,應對環境控制(zhi)系統進行確認,應定期監測環境是否符合要求。 |
第五章文件管理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技術文件和記錄,以及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
質量手冊應當對質量管理體系作出規定。
程序文件應當根據產品生產和質量管理過程中需要建立的各種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規范所規定的各項程序。
技術文件應當包括產品技術要求及相關標準、生產工藝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和試驗操作規程、安裝和服務操作規程等相關文件。
要求:具體說明程序文(wen)件和技術文(wen)件應該(gai)包括的內容
2401 |
應當建立(li)質(zhi)量(liang)管理體系(xi),形成文(wen)件(jian),加以(yi)實施和(he)(he)保持,并保持其(qi)有效(xiao)性。質(zhi)量(liang)管理體系(xi)文(wen)件(jian)應包括(kuo)以(yi)下內容(rong):1.質(zhi)量(liang)方(fang)針和(he)(he)質(zhi)量(liang)目標;2.質(zhi)量(liang)手冊;3.本規(gui)范(fan)所(suo)要求(qiu)的(de)形成文(wen)件(jian)的(de)程序;4.為確(que)保質(zhi)量(liang)管理體系(xi)過程的(de)有效(xiao)策劃、運行和(he)(he)控制所(suo)需的(de)文(wen)件(jian);5.本規(gui)范(fan)所(suo)要求(qiu)的(de)記錄(lu);6.法規(gui)規(gui)定的(de)其(qi)他文(wen)件(jian)。 |
2402 |
應編(bian)制和保持質(zhi)量(liang)手(shou)冊(ce)(ce),質(zhi)量(liang)手(shou)冊(ce)(ce)包括(kuo)以下(xia)內容:1.對(dui)(dui)質(zhi)量(liang)管(guan)(guan)理(li)(li)(li)體系作出的承(cheng)諾和規定(ding);2.質(zhi)量(liang)管(guan)(guan)理(li)(li)(li)體系的范(fan)圍,包括(kuo)任何刪減和(或)不(bu)適用(yong)(yong)的細節與(yu)合(he)理(li)(li)(li)性;3.為質(zhi)量(liang)管(guan)(guan)理(li)(li)(li)體系編(bian)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xu)或對(dui)(dui)其引用(yong)(yong);4.質(zhi)量(liang)管(guan)(guan)理(li)(li)(li)體系過(guo)程之間的相互作用(yong)(yong)的表述。質(zhi)量(liang)手(shou)冊(ce)(ce)概括(kuo)質(zhi)量(liang)管(guan)(guan)理(li)(li)(li)體系中使用(yong)(yong)的文件的結構。 |
2403 |
質(zhi)(zhi)量方(fang)針(zhen)應(ying)滿足以下要(yao)求:1.與企業的宗旨相(xiang)適應(ying);2.是否體現了滿足要(yao)求和(he)保持質(zhi)(zhi)量管(guan)理(li)(li)體系有效性(xing)(xing);3.提供制(zhi)定和(he)評審質(zhi)(zhi)量目標的框架;4.在企業內得(de)到(dao)溝通和(he)理(li)(li)解;5.在持續適宜(yi)性(xing)(xing)方(fang)面得(de)到(dao)評審。 |
2404 |
質量(liang)(liang)目(mu)標應(ying)滿足以(yi)下要(yao)求:1.根據企(qi)業總的質量(liang)(liang)目(mu)標,在其(qi)相(xiang)關職(zhi)能和層(ceng)次(ci)上逐(zhu)次(ci)進(jin)行分解,建立各職(zhi)能和層(ceng)次(ci)的質量(liang)(liang)目(mu)標;2.質量(liang)(liang)目(mu)標包括滿足產品(pin)要(yao)求所需的內容;3.質量(liang)(liang)目(mu)標應(ying)是(shi)可測量(liang)(liang)的,并與質量(liang)(liang)方針保持一致。4.質量(liang)(liang)目(mu)標是(shi)否有具(ju)體的方法(fa)和程序來(lai)保障。 |
2405 |
應(ying)對每一類型(xing)(xing)或(huo)型(xing)(xing)號的(de)產品(pin)建立(或(huo)指明出(chu)處)完整的(de)技(ji)術(shu)文檔(dang)。技(ji)術(shu)文檔(dang)應(ying)包(bao)括以下內(nei)容:產品(pin)標(biao)準、技(ji)術(shu)圖紙、作業指導書(shu)(制造、包(bao)裝、滅菌、檢驗、服務、設備(bei)操(cao)作,適用時還包(bao)括安(an)裝等)、采購要求(包(bao)括采明細和技(ji)術(shu)規范(fan))和驗收準則(ze)等。 |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系統地設計、制定、審核、批準和發放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至少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核、批準、替換或者撤銷、復制、保管和銷毀等應當按照控制程序管理,并有相應的文件分發、替換或者撤銷、復制和銷毀記錄;
(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訂時,應當按規定評審和批準,能夠識別文件的更改和修訂狀態;
(三)分(fen)發和使用(yong)的文(wen)件應當(dang)為適宜(yi)的文(wen)本,已撤銷或者作廢的文(wen)件應當(dang)進行(xing)標識,防止誤用(yong)。
2501 |
應編制(zhi)形成(cheng)文(wen)(wen)(wen)件(jian)(jian)的(de)程(cheng)序,對質量(liang)管(guan)理體(ti)系(xi)所要求的(de)文(wen)(wen)(wen)件(jian)(jian)實施(shi)控制(zhi),文(wen)(wen)(wen)件(jian)(jian)發(fa)布前應得到評審和批(pi)準,確保文(wen)(wen)(wen)件(jian)(jian)的(de)充分與適宜。 |
2502 |
文(wen)件更(geng)新或修改時應對文(wen)件進行再(zai)評審和批準。 |
2503 |
文件的(de)(de)更改(gai)和修訂(ding)狀(zhuang)態應能(neng)(neng)夠識別(bie),并確保文件的(de)(de)更改(gai)得到原審批(pi)部(bu)門或指定(ding)的(de)(de)其他審批(pi)部(bu)門的(de)(de)評審和批(pi)準,被指定(ding)的(de)(de)審批(pi)部(bu)門能(neng)(neng)獲取(qu)用于作出決定(ding)的(de)(de)相(xiang)關(guan)背景資(zi)料。 |
2504 |
在工作(zuo)現(xian)場應可獲得適用版本(ben)的文(wen)件。 |
2505 |
文件應(ying)保持清晰、易于識別; |
2506 |
外來(lai)文件應(ying)可(ke)識別(bie)并控制其分發(fa); |
第二(er)十(shi)六條 企業(ye)應(ying)當確定作廢的(de)技術文件等必要(yao)(yao)的(de)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de)保存期限,以(yi)滿足產(chan)(chan)品(pin)維(wei)修(xiu)和產(chan)(chan)品(pin)質量責任追(zhui)溯(su)等需要(yao)(yao)。
2601 |
應至少保持一份作(zuo)廢的技(ji)術文檔,并確定其保持期(qi)(qi)限(xian),這個期(qi)(qi)限(xian)應不小于產品(pin)壽(shou)命(ming)期(qi)(qi)和(he)相關法規(gui)要求。 |
2602 |
應確保在企業所規定的(de)醫(yi)療(liao)器械(xie)壽命期內(nei),可以得到此(ci)醫(yi)療(liao)器械(xie)的(de)制(zhi)造和(he)試驗的(de)文件,并滿足產品(pin)維(wei)修(xiu)和(he)產品(pin)質量責任追溯的(de)需求。 |
第二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記錄控制程序,包括記錄的標識、保管、檢索、保存期限和處置要求等,并滿足以下要求:
(一)記錄應當保證產品生產、質量控制等活動的可追溯性;
(二)記錄應當清晰、完整,易于識別和檢索,防止破損和丟失;
(三)記錄不得隨意涂改或者銷毀,更改記錄應當簽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時,應當說明更改的理由;
(四(si))記(ji)錄的(de)保(bao)存期(qi)限應當(dang)至少相當(dang)于(yu)企業所規定的(de)醫療(liao)器械的(de)壽命期(qi),但從放(fang)行產(chan)品的(de)日(ri)期(qi)起不少于(yu)2年(nian),或(huo)者符合相關(guan)法規要求,并可追溯。
重點:強調記錄(lu)需要保證可追溯(su)性;情(qing)調記錄(lu)不得隨意涂改或銷毀(hui)。
2701 |
記錄應保(bao)持清晰、完整、易于識別和檢(jian)索。 |
2702 |
所編制的(de)(de)記錄控制程序應規定記錄的(de)(de)標(biao)識、貯存、保(bao)護、檢(jian)索、保(bao)存期限和處置的(de)(de)方法(fa)、規則、途徑以及執行人。 |
2703 |
程(cheng)序中應(ying)規(gui)(gui)定記錄保(bao)存的期限(xian)至少相當于該企(qi)業(ye)所規(gui)(gui)定的醫療器械的壽命期,但從企(qi)業(ye)放行產(chan)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符合相關法(fa)規(gui)(gui)要求(qiu)規(gui)(gui)定。 |
第六章設計開發
第二(er)十八條 企業應當建立設(she)計(ji)(ji)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對醫療器械的設(she)計(ji)(ji)和開發(fa)過程實施(shi)策劃和控制。
2801 |
應(ying)建立設計和開發控(kong)制程序,并形成(cheng)了文件。 |
2802 |
程(cheng)(cheng)序文件應包(bao)括設計策劃(hua)、輸入、輸出、評審、驗證、確(que)認和設計更改的控(kong)(kong)制(zhi)要(yao)求(qiu)和風(feng)險(xian)管理要(yao)求(qiu)。規定應清晰、可操作,能控(kong)(kong)制(zhi)設計開(kai)發過程(cheng)(cheng)。 |
二十(shi)九條 在進行設(she)計和(he)(he)開(kai)(kai)發策劃(hua)時,應當確定設(she)計和(he)(he)開(kai)(kai)發的(de)階段(duan)及對各(ge)階段(duan)的(de)評審(shen)、驗證、確認和(he)(he)設(she)計轉換(huan)等(deng)活動(dong),應當識別和(he)(he)確定各(ge)個部門設(she)計和(he)(he)開(kai)(kai)發的(de)活動(dong)和(he)(he)接(jie)口,明確職責(ze)和(he)(he)分工。
2901 |
應根據產品的特(te)點(dian),對設(she)計和開(kai)發活動進行策劃(hua),并(bing)將策劃(hua)結果形成開(kai)發計劃(hua)。計劃(hua)應包括: 1.設計(ji)和(he)開發(fa)各階(jie)段(duan),以及適合(he)于(yu)每個設計(ji)和(he)開發(fa)階(jie)段(duan)的評審(shen)、驗證、確認和(he)設計(ji)轉換活動(dong)。 2.設計和開(kai)發各階段(duan)部門和人(ren)員的(de)職(zhi)責、權限和溝(gou)通。 |
2902 |
應按照計(ji)(ji)(ji)(ji)劃(hua)實施設計(ji)(ji)(ji)(ji)開發(fa),當偏離計(ji)(ji)(ji)(ji)劃(hua)而(er)需要修改(gai)計(ji)(ji)(ji)(ji)劃(hua)時,應對(dui)計(ji)(ji)(ji)(ji)劃(hua)重新評審和批(pi)準。 |
第三十條 設(she)計和開發輸入應當包括預(yu)期(qi)用途規定(ding)的功能、性(xing)能和安全要(yao)求(qiu)、法規要(yao)求(qiu)、風險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yao)求(qiu)。對設(she)計和開發輸入應當進(jin)行評審并得到批準,保(bao)持相關記(ji)錄。
3001 |
設計和開發輸入(ru)文件應包括(kuo)與預期用途有關的(de)規定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qiu)、法律法規要求(qiu)等,以及風險管理的(de)輸出結果。 |
3002 |
設計開發輸入(ru)應(ying)完整(zheng)、清楚(chu),沒有矛(mao)盾的地(di)方。 |
3003 |
設(she)計(ji)和開(kai)發輸(shu)入(ru)應為設(she)計(ji)過(guo)程、設(she)計(ji)驗證和設(she)計(ji)確認提供統(tong)一(yi)的基礎(chu),應經過(guo)評審和批準。 |
第三(san)十一條 設(she)計(ji)和(he)開(kai)發輸出(chu)(chu)應當(dang)滿(man)足(zu)輸入(ru)要求,包括采購(gou)、生產(chan)(chan)和(he)服(fu)務所需(xu)的(de)相(xiang)關信息、產(chan)(chan)品技術要求等。設(she)計(ji)和(he)開(kai)發輸出(chu)(chu)應當(dang)得到批(pi)準,保持相(xiang)關記錄(lu)。
3101 |
設(she)計和(he)開(kai)發(fa)輸(shu)出應滿足(zu)設(she)計和(he)開(kai)發(fa)輸(shu)入的要求。 |
3102 |
設(she)計(ji)和(he)(he)開發輸(shu)出應包括:1.采購(gou)信息,如(ru)(ru)原材料(liao)、組件(jian)(jian)和(he)(he)部件(jian)(jian)技(ji)術(shu)要(yao)(yao)求(qiu)(qiu);2.生產(chan)和(he)(he)服務所需的(de)(de)信息,如(ru)(ru)產(chan)品(pin)(pin)(pin)圖紙(包括零部件(jian)(jian)圖紙)、工藝配方、作業指(zhi)導(dao)書、環境(jing)要(yao)(yao)求(qiu)(qiu)等(deng);3.產(chan)品(pin)(pin)(pin)接收準(zhun)則(如(ru)(ru)產(chan)品(pin)(pin)(pin)標(biao)準(zhun))和(he)(he)檢驗(yan)程序(xu);4.規定產(chan)品(pin)(pin)(pin)的(de)(de)安全和(he)(he)正(zheng)常使用所必(bi)須的(de)(de)產(chan)品(pin)(pin)(pin)特性,如(ru)(ru)產(chan)品(pin)(pin)(pin)使用說(shuo)(shuo)明書、包裝和(he)(he)標(biao)簽要(yao)(yao)求(qiu)(qiu)等(deng)。產(chan)品(pin)(pin)(pin)使用說(shuo)(shuo)明書是否與(yu)注冊申報(bao)和(he)(he)批(pi)準(zhun)的(de)(de)一(yi)致;5.標(biao)識和(he)(he)可(ke)追溯性要(yao)(yao)求(qiu)(qiu);6.提交(jiao)給注冊審批(pi)部門的(de)(de)文件(jian)(jian);7.最終(zhong)產(chan)品(pin)(pin)(pin)(樣機或樣品(pin)(pin)(pin));8.生物(wu)學評價結果和(he)(he)記錄,包括材料(liao)的(de)(de)牌(pai)號、材料(liao)的(de)(de)主要(yao)(yao)性能要(yao)(yao)求(qiu)(qiu)、供應商的(de)(de)質量(liang)體(ti)系狀況等(deng)。 |
3103 |
設計和(he)開(kai)發輸出(文(wen)件)應經過評審(shen)和(he)批(pi)準。 |
第三十二條 企業(ye)應當(dang)在設計(ji)(ji)和(he)(he)開(kai)發過(guo)程中開(kai)展設計(ji)(ji)和(he)(he)開(kai)發到生產(chan)的轉換活動(dong),以(yi)使設計(ji)(ji)和(he)(he)開(kai)發的輸出在成(cheng)為(wei)最終產(chan)品(pin)規范(fan)前得以(yi)驗證(zheng),確保設計(ji)(ji)和(he)(he)開(kai)發輸出適用于生產(chan)。
3201 |
應(ying)開展設(she)計(ji)轉換活動以解決可生(sheng)產性、部件及材料的(de)可獲得性、所需的(de)生(sheng)產設(she)備、操(cao)作人(ren)員(yuan)的(de)培訓(xun)等。 |
3202 |
轉(zhuan)換活動應有效,已經將產品的每一技術要求都正確轉(zhuan)化成與產品實(shi)現相關(guan)的具體過(guo)程或(huo)程序(xu)。 |
3203 |
轉換(huan)活(huo)動(dong)的記錄(lu)應表明設計和(he)開發輸出在成為最(zui)終產(chan)品(pin)規范前得到驗證,以確保設計和(he)開發的產(chan)品(pin)適(shi)于制造。 |
第三十三條 企業應當(dang)在設(she)計和(he)開(kai)發的適宜階段(duan)安排評審(shen),保持評審(shen)結果及任何必要措(cuo)施(shi)的記錄。
3301 |
應按策劃的結果,在(zai)適(shi)宜的階(jie)段(duan)進行設計和開發評審。 |
3302 |
應保持設(she)計和(he)開(kai)發評(ping)審(shen)記(ji)錄(包括評(ping)審(shen)結果和(he)評(ping)審(shen)所引起的措施的記(ji)錄)。 |
第三十(shi)四(si)條(tiao) 企業應當對設(she)計(ji)和開(kai)發進行驗證(zheng)(zheng),以(yi)確保設(she)計(ji)和開(kai)發輸出滿足輸入的要(yao)求(qiu),并(bing)保持驗證(zheng)(zheng)結(jie)果和任何(he)必(bi)要(yao)措施的記錄。
3401 |
結(jie)合策(ce)劃的(de)結(jie)果,應在(zai)適(shi)宜(yi)的(de)階段(duan)進行設計和開發(fa)驗證。 |
3402 |
應保(bao)持(chi)設計和(he)開發(fa)驗(yan)證記錄(lu)、驗(yan)證結果和(he)驗(yan)證所引起的(de)措施的(de)記錄(lu)。 |
3403 |
若設計(ji)和開發驗(yan)證(zheng)采用(yong)的是可供選擇(ze)的計(ji)算方(fang)(fang)法(fa)或經證(zheng)實(shi)的設計(ji)進行比較的方(fang)(fang)法(fa)來進行,應評審所用(yong)的方(fang)(fang)法(fa)的適宜性,確認方(fang)(fang)法(fa)是否科學和有(you)效。 |
第(di)三(san)十五(wu)條 企業應當對(dui)設計和(he)開發進行確認(ren),以確保產品滿足(zu)規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預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確認(ren)結果和(he)任(ren)何必要措(cuo)施的記錄。
第三(san)十(shi)六(liu)條 確(que)認可采用(yong)臨(lin)床(chuang)(chuang)評價或(huo)者(zhe)性能(neng)評價。進行臨(lin)床(chuang)(chuang)試(shi)驗時應(ying)當符合醫(yi)療(liao)器械(xie)臨(lin)床(chuang)(chuang)試(shi)驗法規(gui)的要求。
3601 |
結合策(ce)劃的(de)結果,應在適宜的(de)階(jie)段進行設計和開發確認(ren)。 |
3602 |
設計和開發確認活動應在產品交付和實施之前進行。 |
*3603 |
應保持設(she)計和開發確認(ren)記(ji)錄、確認(ren)結果和確認(ren)所引起的措施(shi)的記(ji)錄。 |
3604 |
對(dui)于按法(fa)規(gui)要求需進行臨床(chuang)試驗(yan)的(de)醫療(liao)器械,應能(neng)夠(gou)提供符合法(fa)規(gui)要求的(de)臨床(chuang)試驗(yan)的(de)證實材料。 |
3605 |
對于(yu)需要進行(xing)性能評價的(de)醫療器械,應能夠(gou)提供試驗報告(gao)和(或)材料。 |
第三十七條 企業應當對設計和開發的更改進行識別并保持記錄。必要時,應當對設計和開發更改進行評審、驗證和確認,并在實施前得到批準。
當選用的(de)材(cai)料(liao)、零件(jian)或者產(chan)品功能(neng)的(de)改(gai)變可(ke)(ke)能(neng)影響到醫療器械(xie)產(chan)品安全性(xing)、有效性(xing)時(shi),應(ying)當評(ping)價因改(gai)動可(ke)(ke)能(neng)帶來的(de)風險,必(bi)要(yao)時(shi)采取措施將風險降低(di)到可(ke)(ke)接受水平,同時(shi)應(ying)當符合相關法規的(de)要(yao)求。
3701 |
應對因設(she)計和(he)開發(fa)改(gai)動,包括(kuo)選用(yong)的(de)材料、零件或產(chan)品功能的(de)改(gai)變(bian)可能帶來的(de)風險進行(xing)(xing)評價(jia),對產(chan)品安全性(xing)有效性(xing)等(deng)影(ying)響(xiang)應進行(xing)(xing)評估。 |
3702 |
設(she)計(ji)和開發更改應保持記錄。 |
3703 |
必要時(shi),應對設(she)計(ji)(ji)和(he)開發(fa)的(de)更(geng)改進行(xing)評(ping)(ping)審(shen)、驗證和(he)確認。設(she)計(ji)(ji)和(he)開發(fa)更(geng)改的(de)評(ping)(ping)審(shen)應包括(kuo)更(geng)改對產品組(zu)成部(bu)分(fen)和(he)已交付產品的(de)影響(xiang)。 |
3704 |
設計和開發更改(gai)應(ying)在實施前經過批準。 |
3705 |
設計和開發更改(gai)的(de)實施(shi)應符合醫療(liao)器械產品注冊的(de)有關規定。 |
第三十八條 企業(ye)應當在(zai)包括(kuo)設計和開發在(zai)內的(de)產品(pin)實(shi)現全過程中,制定風(feng)險(xian)管理(li)的(de)要求并形(xing)成文件,保持相關記(ji)錄。
3801 |
應(ying)建立對無菌醫療器械進行(xing)風(feng)險管理的文件(jian)。 |
3802 |
風(feng)險管理應覆蓋企業開發的每一項產品實現的全過程。檢查風(feng)險管理文檔和記錄,以確(que)定(ding)實施(shi)的證據(ju)。 |
3803 |
應(ying)制定風險(xian)的(de)可(ke)接受(shou)水(shui)平準則,并將醫療器(qi)械產(chan)品的(de)風險(xian)控(kong)制在可(ke)接受(shou)水(shui)平。 |
第七章采購
第三十九條 企業(ye)應當建(jian)立采購控制(zhi)程序,確保(bao)采購物(wu)品符合規定(ding)的要(yao)求,且不低于法(fa)律法(fa)規的相關規定(ding)和國(guo)家強制(zhi)性標準(zhun)的相關要(yao)求。
3901 |
應(ying)編制采購程序(xu)文件。 |
3902 |
采(cai)購控(kong)制(zhi)程序文件應包(bao)括以下內(nei)容:1.企業采(cai)購作業流(liu)程規(gui)(gui)定(ding)(ding);2.對(dui)不(bu)同的(de)(de)(de)采(cai)購產品規(gui)(gui)定(ding)(ding)了不(bu)同的(de)(de)(de)控(kong)制(zhi)方(fang)式;3.對(dui)采(cai)購文件的(de)(de)(de)制(zhi)定(ding)(ding)、評審、批準作了明確的(de)(de)(de)規(gui)(gui)定(ding)(ding);4.對(dui)合格供(gong)方(fang)的(de)(de)(de)選(xuan)擇、評價(jia)和(he)再(zai)評價(jia)的(de)(de)(de)規(gui)(gui)定(ding)(ding);5.對(dui)采(cai)購產品的(de)(de)(de)符合性的(de)(de)(de)驗證方(fang)法的(de)(de)(de)規(gui)(gui)定(ding)(ding);6.采(cai)購過程記錄及其保(bao)持的(de)(de)(de)規(gui)(gui)定(ding)(ding)。 |
*3903 |
當采購產(chan)品(pin)有法律、行政法規(gui)的(de)(de)規(gui)定和國家強制性標(biao)要求(qiu)時,采購產(chan)品(pin)的(de)(de)要求(qiu)應不低于法律、行政法規(gui)的(de)(de)規(gui)定和國家強制性標(biao)準的(de)(de)要求(qiu)。 |
第四十條 企業應(ying)當根據采購(gou)物品對(dui)產品的影響(xiang),確定對(dui)采購(gou)物品實行(xing)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4001 |
應確定采(cai)購(gou)的產(chan)(chan)品(pin)對(dui)最(zui)終產(chan)(chan)品(pin)的影響(xiang),并根據影響(xiang)程(cheng)度確定對(dui)供(gong)方(fang)和(he)采(cai)購(gou)的產(chan)(chan)品(pin)實行控(kong)制的方(fang)式和(he)程(cheng)序(xu)。 |
4002 |
當產品(pin)委托(tuo)生(sheng)產時,委托(tuo)方和受托(tuo)方應滿足(zu)醫療器(qi)械生(sheng)產監督管(guan)理有關法規的要求。 |
4003 |
應制(zhi)定對供方進行選(xuan)擇、評(ping)價(jia)和再評(ping)價(jia)的準則(規(gui)范)。 |
4004 |
應(ying)保留供方評(ping)價的結果和評(ping)價過(guo)程的記錄(lu)。 |
4005 |
供方(再)評價過程應符合規定的要求。 |
第四十一條 企業應當建立供應商審核制度,并應當對供應商進行審核評價。必要時,應當進行現場審核。
要求:明確要求建立供應商審核(he)制度,并(bing)應當對供應商進行審核(he)評價。
第四十二條 企業應當與主要原材料供應商簽訂質量協議,明確雙方所承擔的質量責任。
要求:明確(que)(que)要求企業應與主(zhu)要原(yuan)材料供應商簽訂質量(liang)協議,明確(que)(que)雙方所承擔的質量(liang)責(ze)任。
第四十三條 采購時應當明確采購信息,清晰表述采購要求,包括采購物品類別、驗收準則、規格型號、規程、圖樣等內容。應當建立采購記錄,包括采購合同、原材料清單、供應商資質證明文件、質量標準、檢驗報告及驗收標準等。采購記錄應當滿足可追溯要求。
*4301 |
采購(gou)(gou)信息應清楚地表述采購(gou)(gou)產(chan)品的(de)要(yao)(yao)(yao)求(qiu),應包括采購(gou)(gou)產(chan)品類別、驗收(shou)準則、規格(ge)型號、規范、圖(tu)樣,必要(yao)(yao)(yao)時應包括過程要(yao)(yao)(yao)求(qiu)、人員(yuan)資(zi)格(ge)要(yao)(yao)(yao)求(qiu)、質量管(guan)理體(ti)系要(yao)(yao)(yao)求(qiu)等內容。應對每一采購(gou)(gou)物資(zi)均明確(que)采購(gou)(gou)要(yao)(yao)(yao)求(qiu)。 |
*4302 |
采(cai)購(gou)文件(jian)中(zhong)(可以在與供方的協議(yi)中(zhong)形成(cheng))的表述應符(fu)合采(cai)購(gou)信息的要求,應對采(cai)購(gou)信息可追溯性要求作(zuo)出明(ming)確的規定。 |
*4303 |
采購過程(cheng)記(ji)錄中的信息應滿足(zu)可追(zhui)溯性(xing)要求(qiu)。 |
第四十四條 企業應當對采購物(wu)品進行檢(jian)驗(yan)或者驗(yan)證,確(que)保滿足生(sheng)產要(yao)求。
4401 |
應按規定的(de)程序(xu)和方法實(shi)施采購驗證。 |
4402 |
應保留(liu)采購驗證(zheng)記錄。 |
4403 |
采(cai)(cai)購品應滿足采(cai)(cai)購要求。需進行生(sheng)物學評價的(de)材料(liao),采(cai)(cai)購品應與經生(sheng)物學評價的(de)材料(liao)相同(tong)。 |
第八章生產管理
第四十五條 企業應當按照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生產,以保證產品符合強制性標準和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
要求:強(qiang)調按照(zhao)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生產
4501 |
在產(chan)品生產(chan)過(guo)程的策劃(hua)前(qian)應當(dang)確定了產(chan)品的全部特性。 |
*4502 |
應(ying)確定對產品質(zhi)量(liang)有影(ying)響的生產過程(cheng)。 |
4503 |
應對生(sheng)產過程制定形成文件(jian)的程序(xu)、要求、作(zuo)業(ye)指(zhi)導書以及引(yin)(yin)用資(zi)料和引(yin)(yin)用的測量程序(xu)。 |
4504 |
應策劃監視(shi)和(he)測(ce)(ce)量(liang)過程,并實施了監視(shi)和(he)測(ce)(ce)量(liang)。 |
第四十(shi)六條 企業應當編制生(sheng)產工(gong)(gong)藝規(gui)程(cheng)、作業指(zhi)導書等,明確關鍵工(gong)(gong)序和(he)特殊過程(cheng)。
*4601 |
應確定產(chan)品實現過(guo)(guo)程中(zhong)的(de)關(guan)鍵工序和特殊(shu)過(guo)(guo)程。 |
4602 |
應制定(ding)關鍵(jian)工序(xu)、特殊(shu)過程的重要工藝參數驗證確認的規定(ding),并(bing)有效實施。 |
*4603 |
應編(bian)制(zhi)關鍵工(gong)序和(he)特(te)殊過程的工(gong)藝規(gui)程或作業指導書,執行工(gong)藝規(gui)程或作業指導書。 |
4604 |
應能提供(gong)實施(shi)上述控制(zhi)的記錄,以證(zheng)實控制(zhi)的符合性和(he)有效性。 |
第四十七條 在生產過程中需要對原材料、中間品等進行清潔處理的,應當明確清潔方法和要求,并對清潔效果進行驗證。
4701 |
在生(sheng)產過程中(zhong)必(bi)須進(jin)行清潔(jie)(jie)處理或者從(cong)產品上去(qu)除處理物時(shi)(用(yong)戶或顧客(ke)用(yong)通常(chang)的方法(fa)不能有效清除),應(ying)編制對產品進(jin)行清潔(jie)(jie)的要(yao)求的文件并加以實施。 |
4702 |
應對無菌(jun)醫療(liao)器械進行污(wu)染(ran)的控(kong)制,及對滅菌(jun)過程進行控(kong)制。 |
第四十八條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對環境進行監測,并保存記錄。
要求:對環境進行(xing)檢(jian)測并保持記錄
第四十九條 企業應當對生產的特殊過程進行確認,并保存記錄,包括確認方案、確認方法、操作人員、結果評價、再確認等內容。
生產過程中采用的計算機軟件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應當進行驗證或者確認。
指出(chu);特殊過程應保存(cun)的具(ju)體記(ji)錄(lu)
第五十條 每批(臺)產品均應當有生產記錄,并滿足可追溯的要求。
生產記錄包括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原材料批號、生產批號或者產品編號、生產日期、數量、主要設備、工藝參數、操作人員等內容。
要(yao)求:生產記錄應包含的具體內容。
5001 |
生產批(pi)的(de)(de)劃分應符合企業相關(guan)文件的(de)(de)規定。(現場抽查所生產的(de)(de)任意(yi)產品的(de)(de)記(ji)錄) |
5002 |
應(ying)建(jian)立并保持批生產記錄。 |
5003 |
根(gen)據批記(ji)錄應能(neng)追溯到原料(liao)采購數(shu)量、生產數(shu)量和批準銷售(shou)數(shu)量等(deng)內(nei)容。 |
第五十一條 企(qi)業(ye)應當建(jian)立產品標(biao)識(shi)控(kong)制程序,用適宜(yi)的方法對產品進行標(biao)識(shi),以便識(shi)別,防止混用和錯用。
5101 |
應編制(zhi)產品標識(shi)程序(xu)文件(jian)。 |
5102 |
在產品實(shi)現的(de)全過程(cheng)中應(ying)按規定方(fang)法對產品進行標識(shi)。 |
5103 |
標識(shi)應明顯、牢固、唯一(yi),便于(yu)區(qu)分和識(shi)別,能(neng)夠防止混用并(bing)能(neng)實現(xian)追(zhui)溯。 |
第五(wu)十二條 企業應當在生產過(guo)程中(zhong)標識產品的檢驗狀態(tai),防(fang)止不(bu)合格中(zhong)間產品流(liu)向下(xia)道工序。
5201 |
應制定(ding)產品檢驗和試驗狀態進(jin)行(xing)標識(shi)的程(cheng)序文件。 |
5202 |
產品檢(jian)驗和(he)試驗狀態標識的(de)程(cheng)序文件應可以確保只有(you)所要(yao)求的(de)檢(jian)驗和(he)試驗合格的(de)產品才能被放行。 |
5203 |
生(sheng)產過程中的狀態(tai)標識應符合程序文件(jian)的規定。 |
5204 |
應編制產品滅菌過程確(que)認的程序文件。 |
*5205 |
在(zai)(zai)初次對(dui)產品進(jin)行(xing)滅(mie)(mie)(mie)(mie)菌前(qian),應對(dui)滅(mie)(mie)(mie)(mie)菌過程進(jin)行(xing)確認(ren)。在(zai)(zai)產品、滅(mie)(mie)(mie)(mie)菌器、工(gong)藝(yi)參數等發生(sheng)變化時對(dui)滅(mie)(mie)(mie)(mie)菌過程進(jin)行(xing)再確認(ren)。 |
5206 |
滅菌過程(cheng)或無菌加工過程(cheng)的(de)確認應符合相(xiang)關(guan)標(biao)準的(de)規定,記(ji)錄或報(bao)告應經過評(ping)審和批準。 |
5207 |
若采(cai)用無(wu)菌(jun)加工技術保證(zheng)產品無(wu)菌(jun),應(ying)當按有關(guan)標(biao)準(zhun)規定進行(xing)過程(cheng)模擬試驗(yan)。 |
5208 |
應保持滅(mie)菌過程確認的(de)記錄。 |
第五十三條 企業應當建立產(chan)(chan)品的可(ke)追(zhui)溯性程序,規(gui)定產(chan)(chan)品追(zhui)溯范(fan)圍、程度(du)、標識和必要的記(ji)錄。
5301 |
應(ying)編制可追溯性(xing)程序文件。 |
5302 |
應規定(ding)可(ke)追溯(su)的范圍、程(cheng)度和途徑(jing),并(bing)能(neng)實(shi)現追溯(su)。 |
第五十(shi)四條(tiao) 產品的說明書、標簽應當符(fu)合相關法(fa)律(lv)法(fa)規及(ji)標準要(yao)求。
5401 |
在用產品說明書的內容(rong)應(ying)與(yu)申(shen)報(bao)注冊已確(que)認(ren)的版本保持(chi)一致。 |
第五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產品防護程序,規定產品及其組成部分的防護要求,包括污染防護、靜電防護、粉塵防護、腐蝕防護、運輸防護等要求。防護應(ying)當包括標(biao)識(shi)、搬運、包裝、貯存和保護等。
要(yao)求:指(zhi)出包含污(wu)染防(fang)(fang)(fang)護(hu)(hu)(hu)、靜電防(fang)(fang)(fang)護(hu)(hu)(hu)、粉塵防(fang)(fang)(fang)護(hu)(hu)(hu)、腐蝕防(fang)(fang)(fang)護(hu)(hu)(hu)和運輸防(fang)(fang)(fang)護(hu)(hu)(hu)等要(yao)求。
*5501 |
應制定(ding)產品(pin)防(fang)護(hu)的程序文件。 |
5502 |
產(chan)品防護的(de)程序文件應包括產(chan)品標識(shi)、搬運、包裝、貯存和保護,以及(ji)對(dui)產(chan)品的(de)組成部分防護的(de)內容(rong)。 |
5503 |
應根據(ju)對產(chan)品(pin)質量影響的程(cheng)度,規定所生(sheng)產(chan)的各種(zhong)醫療器械的貯存條件,并在注(zhu)冊產(chan)品(pin)標準(zhun)、包裝標識、標簽和(he)使用說明書中(zhong)注(zhu)明。 |
5504 |
企業貯存場所應具有環(huan)境監控設施。 |
5505 |
應對貯存條件進行記錄。 |
第九章質量控制
第五十六條 企業應當建立質量控制程序,規定產品檢驗部門、人員、操作等要求,并規定檢驗儀器和設備的使用、校準等要求,以及產品放行的程序。
第五十七條 檢驗儀器和設備的管理使用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定期對檢驗儀器和設備進行校準或者檢定,并予以標識;
(二)規定檢驗儀器和設備在搬運、維護、貯存期間的防護要求,防止檢驗結果失準;
(三)發現檢驗儀器和設備不符合要求時,應當對以往檢驗結果進行評價,并保存驗證記錄;
(四)對(dui)用于檢驗的(de)計算機(ji)軟件(jian),應當(dang)確認。
要求:建立質量控(kong)制程序(xu),包(bao)括產品(pin)檢(jian)驗部(bu)門、人員、操(cao)作(zuo)等(deng)(deng)要求、檢(jian)驗儀器(qi)和設(she)備(bei)的使(shi)用、校準(zhun)要求、產品(pin)放行的程序(xu)等(deng)(deng)。
5701 |
應建(jian)立(li)監視(shi)和(he)測(ce)量裝(zhuang)置(zhi)的控制程序并形成(cheng)文(wen)件,配置(zhi)相(xiang)應的裝(zhuang)置(zhi),以(yi)確保監視(shi)和(he)測(ce)量符合規定的要求。 |
5702 |
測(ce)量裝(zhuang)置(zhi)的(de)控制程序中(zhong)應(ying)規定(ding)對測(ce)量裝(zhuang)置(zhi)的(de)搬(ban)運、維護和貯存過程中(zhong)防(fang)護要求,以防(fang)止(zhi)檢驗(yan)和試驗(yan)結(jie)果失(shi)效(xiao)。投入使用前根(gen)據需(xu)要應(ying)進行校準。 |
*5703 |
應定期對測量裝(zhuang)置進(jin)行(xing)校準(zhun)或檢定,予以標識(shi)和保持(chi)記錄。 |
5704 |
測量裝(zhuang)置的(de)控(kong)制程序(xu)中應(ying)對企業自校準(zhun)測量裝(zhuang)置的(de)校準(zhun)方法(fa)作出規(gui)定。 |
5705 |
當檢(jian)驗(yan)和試(shi)驗(yan)裝置(zhi)不符合要(yao)求(qiu)時應(ying)當:1.對以往檢(jian)驗(yan)和試(shi)驗(yan)的(de)結果的(de)有效(xiao)性進(jin)行評(ping)價并記(ji)錄(lu);2.對該設備和任何受影響的(de)產品采(cai)取適當的(de)措施(shi);3.保(bao)持設備校(xiao)準和驗(yan)證的(de)記(ji)錄(lu)。 |
5706 |
對產(chan)品檢驗(yan)中使用(yong)的對檢測結(jie)果(guo)有影響的計算機軟(ruan)件(jian):1.使用(yong)前應進行確認;2.必(bi)要時(如軟(ruan)件(jian)更改、受計算機病毒侵害等情況)再(zai)確認。 |
第五十八條 企業應當根據強制性標準以及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制定產品的檢驗規程,并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或者證書。
需要常規控制的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和成品檢驗項目原則上不得進行委托檢驗。對于檢驗條件和設備要求較高,確需委托檢驗的項目,可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以證明產品符合強制性標準和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
要求:制定檢驗規程(cheng)并出具報告,并指(zhi)出委(wei)托檢驗的注意事項(xiang)。
5801 |
應(ying)建立產品檢驗(yan)和試驗(yan)程序文(wen)件。 |
5802 |
應(ying)在產品(pin)實現(xian)過程的適當階(jie)(jie)段(如進貨、關鍵(jian)控制(zhi)點(dian)、出廠等階(jie)(jie)段),確定產品(pin)檢驗(yan)和(he)試驗(yan)項目,并制(zhi)定檢驗(yan)和(he)試驗(yan)規范。 |
*5803 |
應按照檢驗(yan)和(he)試驗(yan)的程序文件及規范的規定,對產品(pin)進(jin)行檢驗(yan)和(he)試驗(yan)。 |
第五十九條 每批(臺)產品均應當有檢驗記錄,并滿足可追溯的要求。檢驗記錄應當包括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和成品檢驗的檢驗記錄、檢驗報告或者證書等。
指出檢驗記錄的要求
第六十條 企業應當規定產品放行程序、條件和放行批準要求。放行的產品應當附有合格證明。
*6001 |
外購、外協零配件、原(yuan)輔材料和過程產(chan)品應在檢驗或(huo)驗證(zheng)合(he)格(ge)后才投入使用或(huo)轉入下道工序。 |
*6002 |
最(zui)終產(chan)品應在其(qi)全部出廠檢驗項(xiang)目合格后放(fang)行(xing)。 |
6003 |
應(ying)保(bao)持產(chan)品符合要求的證據(如檢驗或驗證記(ji)錄)。 |
6004 |
產品放行應(ying)經過(guo)有權放行產品人員的批(pi)準,應(ying)保持批(pi)準的記錄。 |
6005 |
最終產(chan)品(pin)(pin)的自測檢驗報(bao)告所代表的產(chan)品(pin)(pin)應(ying)與(yu)其(qi)生(sheng)產(chan)記錄的產(chan)品(pin)(pin)相符。 |
第六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產品和工藝特點制定留樣管理規定,按規定進行留樣,并保持留樣觀察記錄。
明(ming)確要求制(zhi)定留樣管理(li)規定。
第十章銷售和售后服務(wu)
第六十二條 企業應當建立產品銷售記錄,并滿足可追溯的要求。銷售記錄至少包括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批號、有效期、銷售日期、購貨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列明(ming)銷售(shou)記錄應包括的內(nei)容。
*6201 |
銷售記錄的(de)數量與生產記錄應一致,應能追查到每批產品的(de)售出情況。 |
第六十三條 直接銷售自產產品或者選擇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當符合醫療器械相關法規和規范要求。發現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時,應當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6301 |
應按照《醫(yi)療(liao)器械(xie)經營企業許可(ke)證管(guan)理辦法》等規定(ding),選(xuan)擇(ze)具有本類醫(yi)療(liao)器械(xie)經營資質(zhi)的經營企業。(查看《醫(yi)療(liao)器械(xie)經營許可(ke)證》及其他資質(zhi)證明并查看銷售記錄) |
第六十四條 企業應當具備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售后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售后服務制度。應當規定售后服務的要求并建立售后服務記錄,并滿足可追溯的要求。
要求:新增售后服務要求。
第六十五條 需要由企業安裝的醫療器械,應當確定安裝要求和安裝驗證的接收標準,建立安裝和驗收記錄。
由(you)使用單位或者其他企業進(jin)行(xing)安(an)裝、維(wei)修的,應當(dang)提(ti)供安(an)裝要求、標準和維(wei)修零部件(jian)、資料、密碼等,并進(jin)行(xing)指導。
6501 |
如有安(an)(an)裝活(huo)動,應編(bian)制醫療器械(xie)安(an)(an)裝的(de)作業指(zhi)導書和安(an)(an)裝驗證的(de)接收準(zhun)則。 |
6502 |
應按照(zhao)醫療器械安(an)裝的作業指導書和(he)安(an)裝驗證的接(jie)收準則的要求實施(shi)并保存(cun)記錄。 |
第六十六條 企業應當建立顧客反饋處理程序,對顧客反饋信息進行跟蹤分析。
要求:對顧客(ke)反饋信息進(jin)行跟(gen)蹤分(fen)析。
6601 |
應建(jian)立反饋系統(tong)程(cheng)序并形(xing)成文(wen)件,規定監(jian)視的方法(fa)、反饋的途(tu)徑、處(chu)理的程(cheng)序、職(zhi)責、頻次(ci)等。 |
6602 |
當用數據(ju)分析的方法(fa)發(fa)現產(chan)品性能的偏離(li)時,應按(an)照程序(xu)反饋到相應的部門(men)。 |
第十(shi)一章(zhang)不合(he)格品的控制
第六十七(qi)條 企業(ye)應當建(jian)立不合格(ge)品(pin)控制程序,規定不合格(ge)品(pin)控制的(de)部門和(he)人員(yuan)的(de)職責與(yu)權限(xian)。
*6701 |
應建立不合格(ge)品控制程(cheng)序并形成文(wen)件。 |
6702 |
程序文件應(ying)當規定對不(bu)(bu)合格品的(de)控制(zhi)要求(包括不(bu)(bu)合格品的(de)標識、隔離、評審、處置和記錄的(de)控制(zhi))。 |
6703 |
程(cheng)序文件應規(gui)定不合格品(pin)處(chu)置(zhi)的相關(guan)人(ren)員的職責和權限。 |
第六十八條 企(qi)業應(ying)當對不合格品進行標(biao)識、記(ji)錄、隔(ge)離、評(ping)審,根據評(ping)審結果,對不合格品采取相應(ying)的處置措施(shi)。
6801 |
應按照不合格品(pin)控制程序文件(jian)的規(gui)定對不合格品(pin)進行標識、隔離和記錄。 |
*6802 |
應(ying)按(an)照(zhao)不合格品控制(zhi)程序(xu)文件(jian)的規定(ding)(ding)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和處(chu)(chu)置。(查閱對不合格品的處(chu)(chu)置記錄)(注(zhu):有評審權限的人根(gen)據(ju)程序(xu)文件(jian)的規定(ding)(ding)做出返工、報廢、銷毀或降級使用(yong)等處(chu)(chu)置意見(jian)的決定(ding)(ding)可視為評審) |
*6803 |
不應當讓步放行了影響使用和安全性的不合格品。 |
第六十九條 在產品銷售后發現產品不合格時,企業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如召回、銷毀等。
要求:提出召(zhao)回、銷毀等措施。
*6901 |
對交付或開始使用后發現的影響使用和安全性的不合格品,應根據調查分析的結果采取相應的措施。 |
第七十條 不合格品可以返工的,企業應當編制返工控制文件。返工控制文件包括作業指導書、重新檢驗和重新驗證等內容。不能返工的,應當建立相關處置制度。
要求:不能返工的,應建立相關處置制度。
7001 |
若(ruo)產品需要(yao)返(fan)工,應編(bian)制返(fan)工文件(jian),包(bao)括作業指導書及不合格品返(fan)工后的重(zhong)(zhong)新(xin)檢(jian)驗和重(zhong)(zhong)新(xin)評(ping)價(jia)等(deng)內容,并經過(guo)批準。(注:“返(fan)工文件(jian)”可以是(shi)任何形式,但須包(bao)含如(ru)何返(fan)工的規定,其復雜(za)程度應與返(fan)工過(guo)程的復雜(za)程度相適應。) |
7002 |
在(zai)批準(zhun)返工文件前(qian)應確定返工對產品的不利影響(xiang)。 |
*7003 |
應對返工后的產品進行重(zhong)新檢驗(yan)或重(zhong)新評(ping)價。 |
第十二(er)章不良(liang)事件監測、分析(xi)和改(gai)進
第七十一(yi)條 企業應當指(zhi)定相(xiang)關部門負責(ze)接(jie)收、調查、評價和(he)處(chu)理顧客投訴,并保持相(xiang)關記錄。
7101 |
應制定顧(gu)客投訴接(jie)收和(he)處理程(cheng)序(xu)文件(jian)。 |
7102 |
顧(gu)客投訴接(jie)(jie)收(shou)和處理(li)程序(xu)文件中應規定:1.接(jie)(jie)收(shou)和處理(li)的(de)職責(ze);2.評價并確(que)定投訴的(de)主要原(yuan)因;3.采取糾(jiu)正及(ji)糾(jiu)正措(cuo)施;4.識別、處置顧(gu)客返回的(de)產品;5.轉入(ru)糾(jiu)正措(cuo)施路徑。 |
7103 |
應當執行(xing)顧(gu)客(ke)投(tou)訴接(jie)收和處理(li)程(cheng)序,保持顧(gu)客(ke)抱怨處理(li)的(de)記錄(lu)。 |
第七十二(er)條 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規的要求(qiu)建(jian)立醫療器械不(bu)良(liang)事(shi)件(jian)監(jian)測制度,開(kai)展不(bu)良(liang)事(shi)件(jian)監(jian)測和(he)再(zai)評價工作,并(bing)保持相關記錄
*7201 |
應規(gui)定可疑不良事件管理人員的職責、報(bao)告原則(ze)、上(shang)報(bao)程序(xu)、上(shang)報(bao)時限,制定了啟動實施醫療(liao)器械再評價的程序(xu)和文件等(deng),并(bing)符合法規(gui)要求(qiu)。 |
*7202 |
應按照程序文件(jian)和相(xiang)關(guan)法規的規定(ding),開展了(le)不良事件(jian)監測和再評價工作(zuo)。 |
7203 |
應保持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記錄和相關檔(dang)案。 |
第七十三條 企業應當建立數據分析程序,收集分析與產品質量、不良事件、顧客反饋和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有關的數據,驗證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關記錄。
要求:強調驗(yan)證產品(pin)安全(quan)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關(guan)記錄。
7301 |
應建立數據分析程(cheng)序并(bing)形(xing)成文件。 |
7302 |
程序文(wen)件應對與產品(pin)質量(liang)(liang)(liang)和質量(liang)(liang)(liang)管理體系運行有關信息(xi)(包括顧客反(fan)饋、產品(pin)質量(liang)(liang)(liang)的(de)符合性(xing)(xing)、過(guo)程和產品(pin)的(de)特性(xing)(xing)及趨勢,采取預防(fang)措(cuo)施的(de)機會、供方情況(kuang))收集數據(ju)的(de)來源、統計技術和分析(xi)結果的(de)利用作(zuo)出規定。 |
7303 |
應有能(neng)力發現產品性能(neng)的(de)偏離(li)和不合格的(de)趨勢(shi)。 |
7304 |
應(ying)采用適當(dang)的(de)分(fen)析方法,包括應(ying)用統計技術等進(jin)行數據分(fen)析,并保持數據分(fen)析結果(guo)的(de)記錄。 |
7305 |
應對產品符(fu)合性的趨勢、顧客反(fan)饋信(xin)息、供(gong)方供(gong)貨(huo)業績等(deng)信(xin)息進行充分分析。 |
第七十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糾正措施程序,確定產生問題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關問題再次發生。
應當建立預(yu)防(fang)措施程(cheng)序,確定(ding)潛在問題的原因,采取有效(xiao)措施,防(fang)止問題發生。
7401 |
應建立糾正措(cuo)施(shi)(shi)程序并形成(cheng)文件(jian)。文件(jian)應規(gui)定(ding):1.評審(shen)不(bu)合(he)格條(tiao)件(jian);2.確定(ding)不(bu)合(he)格的(de)(de)原因;3.評價確保(bao)不(bu)合(he)格不(bu)再發生的(de)(de)措(cuo)施(shi)(shi)的(de)(de)需求;4.確定(ding)和實施(shi)(shi)所需的(de)(de)措(cuo)施(shi)(shi),包括(適(shi)當時)更新文件(jian);5.保(bao)持采取措(cuo)施(shi)(shi)的(de)(de)記(ji)錄;6.評審(shen)所采取措(cuo)施(shi)(shi)的(de)(de)有效(xiao)性。 |
7402 |
應建立預防措施程(cheng)序并形成文件。 |
7403 |
程(cheng)序(xu)文件應(ying)對(dui)如(ru)下(xia)要求(qiu)作出規(gui)定。1.潛在不合(he)(he)格的原因(yin)分析;2.預防措施的有效性驗證(zheng)。(注:所采取的預防措施應(ying)取決于潛在不合(he)(he)格事(shi)項(xiang)的風險程(cheng)度、本(ben)質(zhi)和其對(dui)產(chan)品質(zhi)量(liang)的影響(xiang)程(cheng)度) |
7404 |
企(qi)(qi)業(ye)若(ruo)對(dui)顧客(ke)投訴沒有采取糾正和(或)預防(fang)措施,應(ying)按企(qi)(qi)業(ye)文件要求經批準并記錄理(li)由。 |
第七十(shi)五(wu)條 對于存在(zai)安全隱(yin)患的醫療(liao)器(qi)械,企(qi)業應當(dang)按(an)照有(you)關法規要求采(cai)取召回等(deng)措施(shi),并(bing)按(an)規定向有(you)關部門報告。
7501 |
應按相關(guan)法(fa)規的要求。建立召回管理制度 |
7502 |
應按要求實施召回并(bing)保持記錄。 |
第七十六條 企業應當建立產品信息告知程序,及時將產品變動、使用等補充信息通知使用單位、相關企業或者消費者。
要求:將(jiang)忠告性通知變更為產品(pin)信息告知
7601 |
應建立關于起(qi)草、批準和發布忠告性(xing)通知的程序(xu)并形成(cheng)文件。 |
7602 |
應按程序實(shi)施(shi),并保持發(fa)布和實(shi)施(shi)的記錄(lu)。 |
第七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質量(liang)管(guan)理體(ti)(ti)系內部審核程序,規定審核的準則、范(fan)圍、頻次、參(can)加人員、方法、記(ji)錄(lu)要(yao)求、糾(jiu)正預防措(cuo)施(shi)有效性(xing)的評定等內容,以確(que)保質量(liang)管(guan)理體(ti)(ti)系符合本規范(fan)的要(yao)求
7701 |
應建立質量體系內部審核(he)程序并形成文件,規定內部審核(he)的(de)職責、范圍、頻(pin)次、方法和記錄的(de)要(yao)求。 |
7702 |
企業(ye)的內審記(ji)錄(如內審計劃(hua)、審核(he)(he)檢查表、審核(he)(he)日程安排(pai)、內審報告(gao)等)應(ying)與程序文件相符(fu)。 |
7703 |
應對內審提出(chu)的不符合(he)項(xiang)采取糾(jiu)正(zheng)(zheng)措施,并跟蹤驗證糾(jiu)正(zheng)(zheng)措施的有效性。 |
第七十八條 企業應當定期開展管理評審,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評價和審核,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 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或備案人在進行產品研制時,也應當遵守本規范的相關要求。
強調再設計階段(duan)也(ye)要符合本(ben)法規的(de)要求
第八十條 國家(jia)食品藥品監督(du)管理總局(ju)針對不同類別醫療器械生產的特殊要求,制定(ding)細(xi)化的具體規定(ding)。
第八十二條 本規范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驗證:通過提供客觀證據對規定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
確認:通過提供客觀證據對特定的預期用途或者應用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
關鍵工序:指對產品質量起決定性作用的工序。
特殊過(guo)程:指通過(guo)檢驗(yan)和試驗(yan)難以準確(que)評定其質(zhi)量的過(guo)程。
第(di)八十三條(tiao) 本規范由(you)國家食品藥品監(jian)督(du)管理總(zong)局負責解釋。
第八十四條 本規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guan)理局于2009年12月16日發(fa)布的(de)《醫療器械(xie)生產質量(liang)管(guan)理規范(fan)(試行(xing))》(國食藥監械(xie)〔2009〕833號)同時廢(fei)止(zhi)。